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6-09 作者: 来源:

15.党的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是本地方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本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

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切实履行党章第31条规定的八项基本任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已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的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16.党的委员会的任期

根据党章第26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任期均为五年。

党章第30条分别对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作了原则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根据党章的原则规定,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的基层委员会的任期作了如下具体规定: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17.党的委员会的名称及届数的排列

党的委员会的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如:“中国共产党XX省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公司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X村支部委员会”。

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应与党代表大会的次数相应排列届数。如:中国共产党XX省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为“中国共产党XX省第八届委员会”。

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列届数。

18.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19.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称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不排列届数,它的名称一般应与行政区划或单位的名称相一致,如:“中国共产党XX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X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党龄要求

根据党章第26条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规定党龄要求。从实践经验看,党的基层组织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因此,在酝酿提名党的支部委员会、党总支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委员特别是书记、副书记人选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党章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没有规定党龄要求,但是考虑到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承担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的重任,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应有坚强的党性和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因此,在酝酿提名纪委委员时,应参照对同级党委委员党龄的要求办理。